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2112月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将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研究生答辩及2024年3月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后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

研究生应根据学位论文评审专家以及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审核。研究生根据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在“送审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非盲审版学位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及论文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以下人群须完成不少于规定天数的修改后,还须根据盲审实施办法要求完成各项环节后方可申请学位。

(一)硕士

1.评阅结果存在两个及以上C(其余均为A或B)

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两名专家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提交《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附件1),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评阅结果存在D

须进行盲审复审,送原评阅结果为D和C(如有)的专家复审。复审结果均为A或B的,再次根据复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审核同意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博士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存在C的,修改完成后的学位论文将被列为校内抽检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存在D的,修改完成后由申请人的导师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汇报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其中跨培养单位(学科)招生的,由申请人的导师在学位点建设主体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原则上线下开展)汇报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其修改完成情况并表决是否建议申请答辩,会议应当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表决以不记名的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原则上应在汇报会召开前3天将《博士论文修改情况汇报会安排表》(附件2)发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研究生院将安排专人参会,汇报会结束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建议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与汇总票》(附件3,以下简称“表决与汇总票”)签字盖章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建议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将被列为校内抽检论文。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评议时间约为10-20天。列为校内抽检论文的作者应在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后将学位论文全文(PDF版,模板见附件4,以“10285_学号_LW”命名)和《抽检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5)提交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随时将学位论文全文、《抽检论文信息汇总表》和《表决与汇总票》(如有)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列为校内抽检论文的作者在抽检评议结果未反馈前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校内抽检评议程序与结果处理如下: 

校内抽检的学位论文,每篇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前后累计2位及以上专家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未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抽检评议通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抽检评议不通过。

1.抽检评议通过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同意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若本轮学位申请已结束,可在下一轮申请学位。

2.抽检评议不通过的,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本轮学位申请终止。须根据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360天,修改后的论文由学生提交培养单位审核后,重新提交盲审,按盲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答辩前科研记录检查

      1. 博士研究生

需于答辩前至少2周,听从研究生院组织,携带以下材料接受督导检查:

1)科研记录本(纸质版);

2)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附件6(纸质版);

3)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姓名+学号+论文标题命名(电子版)或(纸质版)及支撑材料;

4)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附件7,只填写表头到论文题目即可,下方检查签字部分将由研究生院督导完成(纸质版)。

      2. 硕士研究生

由各课题组(导师)自行安排科研记录检查,并填写科研记录答辩前审核情况表附件7。

三、答辩前日程安排上报

答辩考核日程安排表上报(需要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完成),注意:需要至少在考核前一周提交系统,具体说明请参考附件8,如需变更考核日程,可在系统允许的修改次数内,提前三天进行修改。学校会根据前期报备情况开展相关培养环节的督查工作,未按照要求录入或未及时录入考核日程安排表,将影响研究生下一培养环节的开展。

四、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

研究生答辩结束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意见修改后,在“答辩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非盲审版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毕业学位信息。

五、答辩后材料提交

      1. 2月24日-29日16:00前,请提交附件9中全部纸质材料(答辩表决票模板在附件9中),排序后提交至403-31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yuluo@suda.edu.cn

      2. 针对论文初次盲审有不合格、论文答辩有不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不同意者,需额外提供以下3pdf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或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uluo@suda.edu.cn

      (1)《论文盲审评阅书》;

      (2)《答辩记录》;

      (3)《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


      3.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如存在两个及以上C(其余均为AB),请填写《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附件1),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uluo@suda.edu.cn

六、毕业和学位信息录入

3月112:00前,拟于2024年3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信息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所填姓名拼音与双证挂钩,请务必按照系统中要求填写

请注意,不要填写系统中的“结业信息”!

七、最终版论文查重及上传

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后的最终版提交至徐颖老师处进行查重(请告知徐老师为最终版便于与首次查重同学进行区分),查重无误后可在系统中查看结果。经查重通过的研究生,于3月25前在“终版论文上传”模块按要求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


附件1.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doc

附件2.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博士论文修改情况汇报会安排表.xlsx

附件3.建议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与汇总票.xlsx

附件4.学位论文校内抽检提交说明.zip

附件5.抽检论文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docx

附件7.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docx

附件8.开题、中期、(预)答辩考核日程安排表流程说明.doc

附件9.答辩后提交材料.zip

附件10.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zip